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韩军锋与何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2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24963.23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何洋,男,1974 年 10 月 2 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长葛市南席镇水寨村1组,公民身份号码4110821974****6013。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何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准许,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能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1000元奖励。
举报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17838326227(张朝坡)
附:被执行人何洋照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