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出台了多项公积金贷款优化政策,涉及贷款申请条件、房屋套数认定、多子女家庭支持、贷款年限延长等多个方面。巩义管理部迅速响应、积极贯彻落实,确保新政第一时间惠及缴存职工。截至目前,巩义已有3名职工在新政策下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切实减轻了还贷压力,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新政内容速览:
门槛降低、额度提高、利率更优
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结清后,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该区、县(市)首套或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及以下2.1%,5年期以上2.6%),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156万元。此项政策暂定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从原来市内五区统一认定调整为按照区、县(市)认定。只要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该区、县(市)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则不能办理。这意味着,职工在不同区、县(市)购房,套数互不影响,更容易被认定为首套。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结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可按首套房政策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156万元,并执行首套房优惠利率。
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在最长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65岁延长至68岁、女性由原来的60岁延长至63岁,进一步提高了可贷额度。

巩义管理部积极落实上述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笔贷款业务受益于“利率不再上浮”的政策调整。按原政策,这两笔贷款需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为3.075%),新政执行后,贷款利率降至首套房利率(5年以上为2.6%),有效降低了职工的月供和总利息支出。
此外,巩义管理部还成功办理了1笔贷款年限增加的业务。借助延迟退休配套政策,贷款到期年限延长后,该职工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较此前政策多获得了贷款额度,更好满足了购房需求。

巩义管理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助力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

责编:李利明
校对:赵姣阳
张冰洁
编审:张海燕
监制:梅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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