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回了趟郑州,约了个朋友吃饭。
聊着聊着,说到工作,他叹了口气:“今年挺忙的,周末从之前的双休,调成了单双休。”
我没听懂:“啥叫单双休?”
“就是这周休一天,下周休两天,轮着来。”
我有点惊讶:“加班就加班,怎么还直接改制度了?公司要求全体只休一天?”
他点点头,说:“不是个例。在郑州,这种大小周的公司,占挺大比例的。”
我半信半疑,后来又找了个在郑州做人力资源的朋友问了问,对方回得很干脆:
“在郑州,想找一个双休的工作,真还挺难的。”
双休的岗位主要集中在这几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央企、外企以及少数大公司,这些单位加班归加班,但是没有明面上要求单双休,至于那些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双休的确实很少。
“甚至可以说,单休或者单双休,已经是普遍现象了。”
那公司要求单休,违反劳动法吗?
答案是:不一定违法,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处在灰色地带。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如果公司让你周一到周五每天上8小时,周六再上一天,那一周就是48小时——已经超过了44小时的上限。
超出的部分算加班。休息日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公司要支付不低于工资200% 的加班费。
所以,问题不在于“单休”这两个字,而在于:
你每周是不是超过了44小时?
超过的部分,有没有拿到双倍工资?
但现实是,有多少员工真的拿到了这笔加班费?
我没有看到过权威的调查,但个人感觉,拿到的人应该不多。
既然不公平,有人去抗争吗?
我感觉应该是很少的。
原因很简单,河南本来就是人口大省,郑州是省会,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回流,岗位就那么多,你不接受单休,后面排着队的人愿意接受。
时间长了,单休就成了默认的“潜规则”。
你去闹,公司给你穿小鞋,或者直接让你走人,你赢了仲裁,又能怎样?下一份工作大概率还是单休。
不是大家不想争,是有点麻木了。
我问了朋友一个问题:
“工资降一点,给你双休;或者维持现在的工资,继续单双休。你选哪个?”
他想都没想:
“双休。”
“不是矫情,是真的想多点时间,陪陪孩子,或者什么都不干,就发发呆。”
我想,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