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16岁的学生,和很多同学一样,假期想多赚一点零花钱。他在网络上认识陌生人,对方告诉他,帮忙售卖网红电子烟,卖出一支就可以拿到几十元提成,轻松简单、不费力气。
他天真地以为,电子烟只是普通消费品,算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可他并不知道,那些抽完会头晕、迷糊、轻飘飘、“很上头”的电子烟,里面添加的依托咪酯,是国家明确管制的毒品。
仅仅一次交易,他就被当场抓获。最终,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刑罚。
同学们,请务必牢牢记住一条法律底线:年满14周岁,只要涉及贩毒,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就要被判刑。
未成年人不是违法的“保护伞”,更不是犯罪的“免罪金牌”。一旦留下犯罪记录,未来的升学、参军、考学、考公、就业政审,全部都会受到终身影响。一时的贪小便宜,毁掉的是十几年的读书努力,葬送的是自己的整个人生前途。
还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无比心疼的真实案例。一名15岁的初二女生,因为假期交友、跟风从众,看到身边有人吸食网红电子烟,觉得时髦、炫酷、可以解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了第一次。
就是这一次侥幸的尝试,让她直接中毒。吸食后出现剧烈头晕、呕吐、手脚麻木、意识模糊,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虽然经过救治保住了生命,但毒品对神经系统造成了永久性伤害,原本正常的学业被迫中断,不仅遗憾休学,还留下了终身的涉毒违法记录,需要长期接受帮教矫正。
不法分子最擅长抓住青少年好奇、爱跟风、追求潮流、情绪压力大的心理,把毒品包装成“网红新品”“解压神器”。请大家记住一条永远不会错的安全铁律:凡是吸食、食用后会让人头晕、幻觉、麻木、上头的零食、饮料、电子烟,全部都是新型毒品,一口都不要碰,一次都不要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