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青春丨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走进郑州外国语中学莲湖校区开展校园安全普法活动
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6月25日、26日,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郑州外国语中学莲湖校区,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学生开展“法治护航青春”校园安全普法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竞答等形式,为同学们讲授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详细拆解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财物欺凌五大表现形式,并以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校园欺凌不是“小打小闹”,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在“化解矛盾有妙招”环节,检察官通过某校园侵权纠纷案,引导同学们理性处理同学矛盾,避免冲突升级。
结合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检察官重点解读涉及未成年人条款的重大变化。通过多地新法实施后的真实案例,检察官告诫同学们:14岁以上实施欺凌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行政拘留。
课堂还就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翻墙”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警示,引导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行为。
课堂结束后,现场开展了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在轻松的氛围中检验学习成果,激发了学法热情。
此次普法内容紧贴校园实际、紧扣学生需求,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又有典型案例的深刻警示,更有互动参与的沉浸体验。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以检察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编辑:刘琳
校对:任 欢 李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