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2026年1月22日,洛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公益培训活动在洛阳北航科技园多功能厅顺利举行。市物协各会员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协会专家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在铿锵有力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本次培训由市物协常务副秘书长程晓娜同志主持,她指出对公共收益的规范管理是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本次培训旨在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准确把握《办法》精神,提升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管理公共收益的能力。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开展系列宣贯活动,推动《办法》在全市落地生根,引导行业强化自律,让公共收益真正惠及全体业主。
市物协常务副秘书长程晓娜同志主持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办法》核心要求,特邀请河南法眼法律服务有限公司金牌讲师授课。培训围绕“政策背景与出台意义”、“公共收益范围与认定标准”、“管理办法核心条款解读”、“物业企业合规操作指引”、“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典型案例分析与启示”六项内容展开系统讲解。培训中,讲师结合《办法》中关于围墙广告、车位租赁、自助设备入驻等八大类公共收益的明确界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详解了业主大会成立前后公共收益的不同管理模式,重点解读了专项账户设立、收支单独列账、季度公示及审计移交等强制性要求。针对实践中易产生纠纷的分配比例确定、合同期限约定、欠费不得拒交收益等问题,授课讲师进行了精准答疑,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可操作的实务指引。培训讲师授课中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实操性突出,有效解决了日常管理中的困惑。通过培训,我们明确了公共收益管理的责任边界和操作流程,今后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账目管理和公示工作。培训现场
据悉,《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公益培训是行业协会落实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政策落地营造了良好氛围,将进一步推动洛阳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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