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奖、助、贷学金设置: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6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补助3000-4400元。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助学金44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20000元。
(四)学校奖学金、助学金
1.学校奖学金: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者可以申请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2.学校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助学金。按照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2000元,二档1000 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参与勤工助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实现自立自强。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