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小伙伴来问
郑州职工生育保险
除了生育津贴还有哪些待遇
小编为大家做了汇总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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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数据来源:郑政[2010]32号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如有变化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上下滑动查看)
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
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上述第2条剖宫产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
(二)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80元/例;
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例;
引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
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一)(二)中规定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一)(二)中规定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上述(一)中规定数额的50%。

✅申请条件
1️⃣参保人在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费社保(注意:如果产假期间没有正常缴费,需要扣除相应天数的津贴,产假期间公司也应该正常缴纳社保哦);
2️⃣如果产前未连续缴满九个月的,产后连续缴费一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是注意生产当月也需要交的有生育保险;
*上述两种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即: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类别 | 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
|---|
正常生育 | 188天 |
难产的 | 增加15天 |
多胞胎 |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 妊娠满4个月流产或引产的 | 42天 |
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或引产的 | 15天 |
也有不少朋友询问小编
男职工也是缴纳有生育保险的
有什么用处呢?
小编来为大家继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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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参保)在河南省内住院分娩时,可直接使用男职工的医保卡结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
2️⃣如果是省外生产,可以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申请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也就是报销配偶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1️⃣正常分娩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200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00元/例。
2️⃣异常分娩(难产)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例。
3️⃣剖宫产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温馨提示:男职工报销比例是上面定额的一半。
1️⃣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
2️⃣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温馨提示:男职工可报销上面定额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