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出票,若客人提供身份证件有误,自行退改签,损失自负。
2、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景点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我社只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景点的协议差价,行程中赠送的景点及项目不做退费依据。
3、行程中的各景点游览时间以及各城市之间的乘车时间只作为参考,如遇旅游旺季,某些景点可能出现等待现象,敬请谅解,导游会对行程游览做出合理安排,确保游客充分的游览时间。
4、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
5、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6、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游客意见单”的信息对接待质量进行考核。我社处理游客投诉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若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回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
7、此行程内容、火车车次时间仅作参考,均以我社出团通知书为准,出团通知书通常在出团前1-2天提供。
8、我社对本行程具有最终解释权。
9、景点景区,酒店,餐厅内如有商品出售,请游客谨慎选择,因此类商品不属于行程购物安排,如果游客在这些地方购物,完全属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10、自由活动期间一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听信闲杂人员(包括个别司机)“带你去休闲、泡脚或者去好玩的地方、买便宜的东西、住又便宜又好的酒店”; 尤其三轮车“2块钱带你逛遍屯溪”,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