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规范黄码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
(2022年50号)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省外返豫入豫健康管理措施和郑州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省外返(入郑)人员需赋黄码,并根据14天内旅居史分别落实三天两检、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为加强对黄码人员的精准管理和服务帮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黄码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正常入郑。如入郑时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在新郑机场、高铁东站、郑州火车站、设置有核酸检测点的高速公路下口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人员入郑后,需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二、宾馆、酒店等留宿功能场所不得拒绝黄码人员入住。全市宾馆、酒店等留宿功能场所严格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46号通告落实查验郑州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措施,在无异常的基础上,允许黄码人员正常入住,并为黄码人员提供无接触配餐服务。
三、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拒绝黄码人员乘坐。黄码人员可以正常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但乘坐时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使用电子支付系统,乘客下车后,司机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消毒,之后可正常行驶。
四、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不得拒绝为黄码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1、在郑黄码人员可正常就医、进行核酸检测。
2、医疗机构接诊黄码人员时,对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对于需住院治疗的,在完成三天两次核酸检测前,安置在过渡病房,并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不得拒绝接收黄码人员。
3、面向社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根据黄码人员检测需求,动态调整检测窗口,黄码人员检测量较大的,可单独设置黄码人员检测窗口,优化缴费、采样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同时,要提高检测效率,结果明确后,即时上传至河南省核酸检测直报平台,避免影响黄码人员转码。
五、黄码人员需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性活动。除就医、核酸检测、返回居住地外,黄码人员应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交、地铁、大巴、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对经研判需落实其他措施的黄码人员,由居住地(含入住酒店)所属社区落实管理服务。
六、开通黄码人员转码通道:
一是自动转码:根据核酸检测数据,对已完成“三天两检”且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经数据比对后(2小时内)自动转码;
二是人工转码:完成“三天两检”后,如未自动转绿码,可凭“三天两检”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转码,经审核后立即转绿码;
三是线上转码:打开“郑好办”APP→疫情服务专区→郑州市入豫人员转码申请,按要求做出个人承诺和上传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也可以打开支付宝→河南省健康码→健康码转码登记→入豫人员转码申请→外省入豫且完成三天两检,按要求做出个人承诺和上传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系统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即转码。
七、开通系统误判人员转码专用通道:对于未出省但却被赋黄码的人员,可通过以下通道申请解码:
一是人工转码:提供个人健康承诺书、行程码复印件,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转码。社区在接到申请后严格核查其个人情况,符合条件立即转码;
二是线上转码:打开“郑好办”APP→疫情服务专区→郑州市入豫人员转码申请,按要求做出个人承诺和上传行程码截图,系统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即转码。
八、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乘飞机前往郑州市的人员,登机前需提前获取郑州健康码状态,提前了解省外人员入郑疫情管控措施,以免影响后续行程。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金水区等9个城区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1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金水区等9个城区(含开发区)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3月26日上午9:00开始采样工作,16:00完成采样工作。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