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及《管城回族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管人社〔2025〕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4名。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26年度管城回族区公益性岗位设置目录(二)》。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 城镇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及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 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条件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 具有管城回族区常住户口或有效的本区常住证明。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职业技能(如报考区统计局月度劳动力调查员岗位的人员需为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财会、统计学等;报考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的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劳动报酬的;
2. 已享受过两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3. 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4.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享受退休金待遇的;
5. 自主创业并已取得营业执照、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监事等职务的。
6. 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5月9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 各用工单位指定地点
报名材料:
1. 《管城回族区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各一份(现场领取填写);
2. 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投资任职报告”查询结果的截图复印件一份;
3.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
4.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须清晰显示已完成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6. 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符合招聘对象类别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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