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6月30日省级约谈看河南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的收紧与问责递进机制
【导语】 2026年6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依据《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对郑州市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敏出席并直指郑州近期事故"多发频发"、工作"查不到位、改不到位、吸取教训不到位"。这是省级政府对省辖市政府一次罕见的公开告诫性约见谈话,释放出河南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动真格、抓关键少数、铁心铁腕追责的强烈信号。
一、 约谈现场:谁参加?说了什么?
2026年6月30日,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受省政府委托组织此次约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办通报郑州市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郑州市市长庄建球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新密市、高新区、荥阳市、巩义市政府负责人一并到场接受质询与告诫。
张敏在会上指出,郑州市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
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
工作不严不实;
隐患排查查不到位、整改改不到位、事故教训吸取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她强调,郑州市要高度警醒,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严实作风全力破解堵点、补齐漏洞,"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落后局面"。
二、 为何被约谈:事故清单与制度依据
(一)触发原因——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
2026年上半年,郑州市接连发生多起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其中包括:
4月28日,新密市郑州新光色耐火材料有限公司"4·28"较大灼烫事故——3人死亡、1人受伤;
6月13日,新密市胜利纸业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
高新区渣土车相撞事故(3死)、金水区车业广场火灾(2死2伤)等多起涉险事件。
省安委办认定上述情形符合"同一省辖市6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启动约谈的法定情形。
(二)法律依据——《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实施约谈——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同一省辖市6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危害扩大的;
国家和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未落实的。
本次约谈正是依此启动,约谈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参加,不代替行政处罚和问责追究,但未按要求整改将从重追究责任。
三、 省里开出的"整改清单"
张敏对郑州市提出三点核心要求:
隐患排查再深入:切实把重大事故隐患查出来、改到位,杜绝形式主义、"两张皮";
监管执法再严格:铁心铁腕"打非治违",构建协同联动防控体系,紧盯"关键少数",抓到实处、抓到痛处;
基层治理再加强:健全长效机制,严把源头准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到底到边、无漏洞无死角。
郑州市市长当场表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立即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专项行动。
四、 约谈不是终点:问责递进与后续观察
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本身不属于政务处分,其实质是上级政府对下级的预警提示与告诫谈话。但《河南省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试行)》明确:
被约谈单位未按照约谈要求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不接受约谈或未按规定参加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视情抄告组织部门。
这意味着,若郑州市后续仍出现同类事故或隐患整改"纸面落实",将面临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问责追究的递进式惩戒,甚至触发事故提级调查制度。
2026年7月1日,郑州市已召开推进会部署八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最终成效有待省级复查验收。
【结语】
省政府直接约谈市政府,在河南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具有强烈的震慑示范意义。它告诫全省:安全生产不是软指标,"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是硬约束。当约谈函送达、镜头前被点名,责任链条才算真正收紧——下一步,看整改,看实效,看人命是否真正被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