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融监管局关于中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豫金复〔2026〕25号
中原银行:
《关于申请核准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中原银发〔2025〕232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洛阳市财政局持有你行的1,361,571,120股股份。受让后,洛阳市财政局不再持有你行股份,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行1,361,571,12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73%。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