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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职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或更换资料,并按要求重新提交审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护理岗位报考者,于2026年5月19日12:00至2026年5月20日9:00,登录原考试报名系统(http://cgrs.caigon.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护理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1:00。
3.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cgrs.caigon.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护理岗位护理岗位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信息详见“冯堂卫生院”公众号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相关执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本人签字的《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名资格承诺书》(附件3)等原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面试资格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5.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资格。
(三)面试
1.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从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100分。
3.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5.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
1.护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2.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冯堂卫生院”公众号发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统一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业务能力、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期限内,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冯堂卫生院”公众号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参照基层医疗单位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且未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为递补人员。本次招聘公布的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自公示之日起算)。有效期内,若出现岗位空缺,经研究审批,并征得个人同意且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可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公示、通知均在“冯堂卫生院”公众号发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及聘用手续办理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卫生院所有。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或根据情况需调整事项,将通过冯堂卫生院公众号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50384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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