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
1、燃放时间为:
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时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时至23时;
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为:
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以外的管理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区四环路(含四环路)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