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规要贴民心、能落地。“《条例》立法过程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敞开大门听民意、集民智,努力让每一条规定都接地气、暖民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广道表示。
《条例》直面服务体系、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核心问题,设立专章予以规范。特别是结合先进地区考察经验和我市实际,支持建设中医药科研平台,推动院内制剂、名老中医验方、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制剂室,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共享、调剂使用及向新药转化;推动中医药与食品、文旅、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中医药产业新生态;实施中医药人才战略,把建立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机制等创新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形成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方面,《条例》规定,要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建立种植、加工、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违法宣传等行为,保障中医药安全健康发展;鼓励在境外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教育培训、科研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提升郑州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条例》还明确,将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所在的周定为岐黄文化宣传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让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氛围越来越浓。